MK体育APP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公告发布日期:2025-05-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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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体育APP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公告

  (35)公司名称:金螳螂建筑装配科技(海南)有限公司(简称“海南装配科技”)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四楼2001号

  持股结构:本公司持有65%的股权,苏州金螳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地板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销售;日用品批发;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家用电器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

  (36)公司名称:金螳螂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简称“金螳螂供应链”)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咨询、供应链软件研发、物流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室内外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纺用品、室内外装饰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动工具、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机械设备、体育用品、工艺礼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玩具、服装服饰、鞋帽、针纺织品、文化用品,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接: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婚庆服务、保洁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摄影服务、翻译服务、婚介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汽车租赁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

  (37)公司名称:西安市高新区金创商业运营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安金创”)

  持股结构:本公司持有90%的股权,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持有10%的股权。

  (38)公司名称:上海金螳螂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金螳螂设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0)公司名称:金螳螂苏中(南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简称“苏中金螳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舞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消防技术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3区海天路15-1号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一期A栋10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舞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东重鹏建工、肇庆金螳螂幕墙、金禹东方防水防腐、金螳螂澳门、柬埔寨金瑞、贝宁金螳螂、马来西亚金螳螂为近年来新设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包括融资性担保与非融资性担保。融资性担保主要包括公司为境内外子公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业务等提供的担保。非融资性担保指不直接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经济担保活动,主要包括项目履约等业务的担保。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42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24.1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1.21%,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5.17%。

  4、担保期限: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协议。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充足的资金来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上述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少数股东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4.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需求开展的,可以帮助子公司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能控制上述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4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8%。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471,565.0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4.6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466,150万元,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合计5,415.0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常熟穗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华置业”)及常熟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建置业”)正在进行保障房及自住型商品房等房屋开发建设。

  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子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建筑销售,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相关房屋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的权属出且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按揭贷款客户。

  2、担保金额: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相关房屋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担保数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具体数额以实际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的权属出且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其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的客户在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有利于促进相关项目房屋销售,加快资金回笼。本次提供担保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其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在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合计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的阶段性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4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8%。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471,565.0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4.6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466,150万元,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合计5,415.0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螳螂”)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该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无关联关系的机构。

  3、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合作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加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格投资者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主要包括公司或子公司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该金融资产对应的收益权/受益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合格投资者。如约定带有回购义务,在约定条件满足时,合格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及/或子公司购回该项金融资产。合格投资者购买金融资产或相对应的收益权/受益权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该金融资产或购买依托金融资产或相对应收益权/受益权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拟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作方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或合格第三方投资者(以下简称“合作方”),具体合作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方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通过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公司开展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需在约定时间以自有资金回购金融资产,如届时公司可用于回购的资金阶段性不足,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通过将回购日设定为持有金融资产的产品到期日,用金融资产自身偿付金额支付回购价款来规避风险,另外,针对业务特性,提前与公司的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资金规划,最大程度降低约定回购日资金不足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如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在产品到期日未能按期兑付,则可能造成公司无法用兑付资金支付回购价款,或发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在选择用以开展带回购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标的资产时,严格按照风险控制标准选择安全边际高、按期兑付能力强的金融资产,最大程度降低金融资产本身的兑付风险。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者、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具体额度、回购承诺函具体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该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以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额度,即用于与合格投资者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以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额度,即用于与合格投资者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螳螂”)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较好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及信托产品等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及信托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制度,对相关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公司还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优先选择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等保障措施的产品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2、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等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定期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明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对苏州朗捷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捷通”)及其子公司、苏州金螳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苏高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科技”)及其子公司、苏州金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柏酒店”)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事项进行预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7,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系统、云平台、建筑智能化及工业自动化工程研发、设计与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网络工程、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安装维护、机房电子工程、多媒体及音视频展示工程、会议舞台灯光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与设计;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及建筑节能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与设计;通信工程、信息安全技术工程、管道工程施工与设计;智慧城市规划与咨询;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及信息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境内外建筑工程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除外);境外工程的咨询与设计;软件、办公设备、家具、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仪表、医疗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机电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出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69.84%;苏州金螳螂投资有限公司:11.98%;周薇:2.57%;石秋云:2.57%;天津金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4%;朗捷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及公司董事朱明为朗捷通的董事。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葑亭大道668号11幢瑞奇大厦708室

  经营范围:文化旅游景区、主题公园、主题乐园、历史文化街区、城市街道的策划、设计与施工;博物馆、规划馆、科技馆、艺术馆、文化馆等各类展览馆的策划、设计与施工;文化创意产品策划、设计、制作、安装与销售;模型、艺术场景、雕塑、城市小品、标识导视系统、灯光工程的设计、制作、施工与安装;数字娱乐产品研发制作、多媒体系统设计、多媒体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销售与安装、多媒体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电影作品策划、拍摄、制作与发布;文艺演出及策划、发布;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文化办公用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杨震持股32%;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81%;苏州金创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24%;宁波金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76%;庄海红持股12.19%。文化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公司董事朱明为文化公司的董事。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苏州苏高新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天津金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金棠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苏高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票务代理、停车场经营及管理、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零售;销售:食品、鲜花;洗浴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游泳池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酒店管理;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活动;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住房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停车场服务;洗染服务;洗烫服务;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婚庆礼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汽车租赁;礼仪服务;打字复印;物业管理;票务代理服务。

  股东:苏州金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金湖地产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信息来源于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

  朗捷通、文化公司、数字科技和金柏酒店及其子公司分别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制定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就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是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订立,协议定价公允。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金额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基本符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841.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383.73万元的绝对值的54.87%。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减值计提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775.85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99.34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18.19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4,408.96万元等。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融资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类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外,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类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公司2024年度核销资产为14,707.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383.73万元的绝对值的27.04%。其中: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13,907.34万元、其他应收款800.10万元。

  本次核销资产系因该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过长,公司以多种方式、多渠道全力催收仍无法收回,其中部分款项虽经法院判决胜诉,但因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实质丧失清偿能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管理层经谨慎评估,确认上述款项已形成坏账且无法收回,故履行审议程序予以核销。公司将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9,841.63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365.39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年末所有者权益25,365.39万元。

  公司2024年度核销资产合计14,707.44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4,707.44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金螳螂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雪祺电气(00138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金螳螂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螳螂(002081)、五洲医疗(301234)、富士莱(30125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美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金螳螂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000850)、禾昌聚合(832089)、林泰新材(92010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国机通用(600444)、华恒生物(688639)、交建股份(60381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和金美超、项目质量复核人熊延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2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容诚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就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对容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经审议,我们认为:容诚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18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按照1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编制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注: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本公告中,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

  2、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发展需要,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部办公地址由“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888号”搬迁至“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尚路99号”。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尚路99号

  上述变更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并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人数1人,包括因公出差的董事唐英杰先生),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雪珍女士、赵增耀先生、殷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收到了现任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9,841.63万元、核销资产14,707.44万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2,922.1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20%;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4,383.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89%,实现每股收益0.20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市场情况、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标准,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税前)。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具体分配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所有委员均未参与对其个人薪酬的表决)。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市场情况、行业情况、经营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标准,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具体分配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3,837,342.1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96,548,470.3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552,004,429.4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52,346,145.80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52,346,145.80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55,323,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5,532,368.9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本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八)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九)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及其他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相关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24.10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子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建筑销售,决议同意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相关房屋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的权属出且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财务结构,同时为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权益资金利润率,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30亿元金融资产转让和回购业务,即用于与合格投资者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上述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十八)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苏州朗捷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金螳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苏高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苏州金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13,000万元、2,000万元和2,000万元。上述交易对手方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董事朱明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十九)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十)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决议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十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处理及资金回笼的议案》;

  为加快资金回笼,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应收款项以现金收款为主。当客户存在困难,提出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时,决议同意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此类方式以减少应收款项,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金额累计12个月不超过20亿元。公司将参考市场价积极处置上述资产,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的协议、买卖合同、处置资产等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十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十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十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赵增耀先生任期到期离任将导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杨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津贴标准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杨俊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增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杨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俊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二十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十六)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公告。

  杨俊:男,中国国籍,1978年8月出生,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后。2010年9月至2013年12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历任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主任科员。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